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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解读2024条例新规:安全合规飞行的重要步骤与实践指南

发表时间:2024-01-09   作者:湖北省无人机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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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1月1日正式施行,同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于2024年1月3日公布施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规范,也为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运营者和操控员提供了明确的法规指导。


本篇针对个体无人机用户诸如:飞行爱好者、航模玩家、职业飞手等,2024年起如何安全合规地操作无人机,结合《规则》《条例》要求,归纳如下几个要点。



01

所有无人机都需要实名登记


根据《规则》第92.205条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所有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进行实名登记,取得登记标志后方可激活使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根据《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未经实名登记实施飞行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何实名登记



实名登记可登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简称UOM平台)网址为:https://uom.ca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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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





结合飞行条件申请飞行活动



根据《规则》第95.211条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空域分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以下简称管制空域)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适飞空域(以下简称适飞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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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空域及适飞空域的划分


针对管制空域,根据《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六条规定:“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拟飞行前1日12时前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应当在飞行前1日21时前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针对适飞空域,根据《条例》第三章三十一条规定:“微型、轻型、小型无人驾驶航空器在适飞空域内的飞行活动;无需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提出飞行活动申请。”


更多飞行活动申请情形见下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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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活动申请情况



如何查询空域及申请飞行活动



空域可以通过登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进入“运行管理”界面,使用“空域信息查询”功能,对适飞空域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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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空域信息查询)


组织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登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进入“运行管理”界面,使用“飞行活动申请”功能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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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飞行活动申请)





03

小型及以上无人机必须持有执照


一、必须持有执照情况


根据《条例》第二章第十六条规定:“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相应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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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及以上无人机操控员具备条件



根据《条例》第五章第五十条规定:“未取得操控员执照操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由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无需持有执照情况


根据《条例》第二章第十七条规定:“操控微型、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人员,无需取得操控员执照,但应当熟练掌握有关机型操作方法,了解风险警示信息和有关管理制度。”


根据《规则》第92.51条规定:“操控轻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制空域内飞行的人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通过局方规定的理论培训和考试,取得安全操控理论培训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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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轻型、小型、中型和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含义


即对于消费级微型、轻型无人机诸如:大疆mini、air等系列,飞手非必要考取操控员执照。而小型及以上无人机飞行必须考取由民航局颁发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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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AAC《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04

一图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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