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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发布 《关于进一步推动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22-12-02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江西省“十四五”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等有关工作部署,推进南昌“一枢纽四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航空产业链,促进南昌航空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Part.1

发展目标和产业布局

(一)发展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产业链构建和产业集群培育,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各方资源,不断拓展产业规模,优化空间布局和配套层级,稳步提升科研水平,形成航空制造、民航运输、航空服务、临空经济全面发展的产业格局,力争将南昌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高端航空产品研发、制造中心,中部地区重要的航空运输枢纽,国产民机产业承接和维修基地及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

——产业规模逐步壮大。到2025年,全市航空产业营业收入力争突破1500亿元,其中航空制造营业收入力争突破600亿元,航空制造营业收入实现全省第一、中部第一、全国领先的目标;民航运输营业收入力争达到200亿元,运营航司数量超50家,年旅客吞吐量突破15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15万吨;航空服务营业收入力争达到500亿元,其中,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力争突破200亿元,航空会展影响力达到全国前三,航空餐食、航空教育、航空金融等产业融合发展;临空经济营业收入力争达到200亿元,空港新城初具规模。

——龙头企业加快成长。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着力引进和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到2025年,打造层次分明、协调发展、互利共赢的航空企业集群。航空制造方面,培育年营业收入300亿元以上的核心制造企业1家,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的制造企业3家以上,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制造企业10家以上。航空运输方面,基地航空公司引入过夜飞机超30架、年旅客运输量达到300万人次。航空服务方面,培育年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企业5家,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企业10家以上(含跨境电商、昌北机场集团、航空央企在昌服务企业)。

——产业集聚效应显著。努力把南昌航空城建设成为国产大飞机研发制造示范基地,教练机、无人机研制重要基地及航空发动机重要的试飞试验基地,构筑成集研发、制造、试验、试飞、运营和配套服务为一体的完整航空制造产业集群;努力把空港新城建设成临空型先进制造业、现代航空服务业集聚区和会展产业聚集区,着力打造成为区域空铁联运枢纽、临空产业集聚发展区。到2025年,航空产业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显著,成为国际知名的高端、高效、高辐射航空产业基地,临空经济总体规模挺进全国20强。

——人才队伍结构优化。坚持人才培养和引进并举,着力建设一支层次分明、人员稳定、专业齐全、技术全面、水平过硬的人才队伍。到2025年,引进培养50名航空领域领军人才、500名产业紧缺急需人才、2000名核心技能人才,航空产业从业人员突破20000人,实现航空产业人才量质双升。


(二)产业布局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发挥各自产业特色优势,着力构建“双核引领、错位发展、多区协同”的航空产业发展格局。

——“双核引领”。以南昌航空城和南昌空港新城“双核”为载体,加快打造航空制造、民航运输、航空服务、临空经济“四位一体”的产业发展格局,推动航空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错位发展”。南昌航空城以瑶湖机场为依托,以航空制造为主,重点发展航空装备制造业;空港新城以昌北机场为依托,以民航运输、航空服务、临空经济为主,重点发展临空指向型产业。两者相互补充,实现错位发展。

——“多区协同”。南昌县、安义县、青云谱区、新建区聚焦发展航空零部件配套加工等。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湾里管理局重点发展航空金融、航空教育、航空商贸等。


全市航空产业布局及规模预测目标表



Part.2

主攻方向

(一)聚焦国产大飞机发展,打造国内重要的国产民机产业制造、试飞、维修基地。大力发展国产大飞机机体设计、复材研制、发动机试验等研发环节。发展国产大飞机大部件制造、零部件加工,做强试验、试飞、完工交付等制造环节,成为中国商飞第二制造基地。拓展国产大飞机运营、维修等相关业务,依托基地航司,建立国产民机维修中心。

(二)助推军用飞机军民融合发展,形成国内一流的高端航空产品研发制造中心。推动教练机、无人机、直升机等整机研制工作。积极对接国内外用户需求,大力开拓军贸市场,巩固提升南昌军机产业在国内的地位和影响力。围绕军机产业开展军民融合配套工作,做大做强零部件制造、机载系统等配套产业。

(三)紧盯通航产业发展机遇,打造国内重要的通航产业示范基地。重点发展通用飞机、民用直升机等整机研发、制造,加快现有机型军转民步伐。推动无人机产业发展,引进无人机整机、系统、配套、培训等产业配套企业。加快培育通航服务产业市场,打造从通航研制到通航运营的产业链生态。

(四)大力推动民航运输发展,打造中部地区重要区域枢纽。重点打造南昌空港新城,建设综合功能较强的航空服务园区,大力发展航空客货运,建立现代航空物流体系,带动航空食品加工、航空培训与会展经济的全面发展与产业升级,成为国内一流的航空枢纽中心。

(五)加快培育临空经济,建设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重点发展航空维修、航空客改货等航空核心产业,发展临空商务、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轻量化高端智能装备等临空高端制造业,以及跨境电商、航空培训等临空现代服务业,形成完备的临空产业体系。

(六)做大航空会展经济,打造商务会展基地,树立航空会展品牌。按照“一东一西”、“一城一郊”的模式,依托中国航空产业大会暨南昌飞行大会的影响力,合力打造商务会展基地。在瑶湖机场,依托现有厂房设施,举办航空飞行器展、航空装备制造展、飞行测试展;在空港新城,利用临空优势,举办跨境电商展、工程机械展、汽车展。


Part.3

任务举措


(一)构建协同融合的航空产业创新体系

1. 组建产业创新发展联盟。围绕航空制造、民航运输等产业链,积极筹建南昌航空制造产业联盟和南昌航空运输产业联盟,发挥产业联盟在信息共通、资源共享、平台共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搭建企业、政府、社会紧密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积极召开行业沙龙、产业技术路线发展研讨会、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技术成果推介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促进企业深化合作、抱团发展,进一步增强南昌航空产业抗风险能力。

2. 培育一批创新型航空企业。加大航空产业研发投入及科技创新力度,提升军民两用教练机、直升机、通用飞机、无人机、大飞机及相关设备系统的技术水平。以南昌航空城为依托,围绕C919大飞机、ARJ系列支线飞机、CR929宽体客机、发动机、军民教练机、直升机、中高端公务机等,积极争取参与研制工作的国内外企业落户南昌,引导企业参与整机及零部件、大部件、发动机、机载系统、复合材料研制,尽快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深度融入国际国内航空制造分工体系新格局。

3. 打造一批航空产业研发创新平台。围绕军民两用飞机研究、开发、集成、试验、试飞等,加快建设高水平的航空科创城、航空研究院、国家级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博士后)工作站等。加强与国内知名航空研发机构、高校对接合作,建设一批核心技术研发和转化平台。以企业为主导,依托科研与产业项目,建立企业与研究机构科研联合攻关机制,建设多个航空协同创新平台,探索在南昌综保区内建设航空产业保税研发设计、航空发动机检测维修中心。整合航空科研院所、高校及企业科技资源,积极推进国家航空器试飞改装基地建设。

4. 充分发挥军民融合创新的推动作用。以创建国家(昌景)军民融合创新建设区为引领,充分发挥军机研发制造优势,大力开展“民参军”“军转民”科技创新,加大对军工技术转化产品的建设和推广应用。重点推动龙头企业军转民发展,引导企业制定专项实施计划,编制产能释放清单和承接企业清单,带动“军转民”中小企业发展。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和完成自身科研任务的前提下,分类推进航空科技重点实验室、重大试验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等国防科技资源向民用领域开放。


(二)构建一体化发展的航空制造体系

5. 大力发展以整机制造、总装交付为牵引的主干产业。干支线飞机方面,以商飞(江西)飞机制造有限公司和国产C919大飞机项目试飞基地运营为契机,争取ARJ21生产试飞、C919完工交付等更多任务落户南昌。军民用教练机方面,瞄准未来飞行训练发展趋势,大力开发L15外贸升级型高级教练机、K8改进型基础教练机,拓展运动、训练类军民用教练机,完善军民用教练机产品体系。无人机方面,以国家深化低空空域改革为契机,大力开发轻、中型无人直升机、物流无人机、固定翼无人机以及多旋翼无人机,扶持壮大一批产业链上下游骨干企业,推进无人机产业化快速发展。通用飞机方面,在ARJ21新支线飞机的基础上拓展公务机业务,并以“江西快线”运营为契机,推动瑞士皮拉图斯PC-12公务机总装制造基地完工投产。

6. 加快发展以零部件、大部件、发动机、机载系统、复合材料为依托的分支产业。零部件方面,以企业一般能力产能释放和社会化配套为牵引,从组件、部件、标准件入手,推进企业参与多种类型的航空零部件生产,引导铝合金、铝型材产业向航空用铝合金薄板、厚板、挤压材和锻件延伸拓展。大部件方面,围绕国产C919大飞机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机身大部件制造由前机身、中后机身向机头、中机身、机翼、垂尾、起落架、机舱门等机体结构大部件拓展,着力形成机身集成制造能力。发动机方面,积极推进航空发动机科研生产基地二期建设,增强和完善航空发动机产业链配套能力。机载系统方面,策应航空产业国产化发展需要,整合航空、机械、电子产业优势,突破机电、航电系统研制关键技术,推进航空航天集成线缆制造项目建设,带动一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成为配套商和供应商。复合材料方面,依托参与CR929宽体客机中后机身研制的契机,大力支持航空企业发展,重点突破大尺寸复合材料结构件的设计、工艺、制造、检测、维修等关键技术。


(三)构建多业态发展的航空运营体系

7. 着力织密航空客运网络。加快引进基地航空公司落户南昌。推进国际、国内直达航线建设,填补国内重要航点的2小时时刻空白,力争与旅客吞吐量500万量级以上中远程机场航线网络全覆盖,实现与三四线发展潜力城市网络无盲点。依托区位优势,承接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外溢客源,推动东南亚航线向点多、面广、频次高发展,构建面向东南亚、南亚的区域航空枢纽。

8. 大力拓展国内国际货运航线。鼓励更多国内航空公司新开通南昌始发的航班,鼓励更多国际航空公司增加至南昌的中远程航班。培育南昌本土货运基地航司。支持航空公司增开全货运航线航班。

9. 提高国产民机运营水平。以现有干支线机场为依托,鼓励在南昌运营的航空公司全面启动运营国产民机,组建国产民机机队,助推国产民机快速发展。支持干支线飞机整机制造企业与运营航司开展航空产业运营合作,在连接国内主要城市的直达航线和旅游航线中引入国产民机,扩大国产民机在南昌的市场占有率。支持运营航司依托中国商飞在南昌建设国产民机维修基地,打造良好的国产民机运营生态。

10. 完善通用航空运营模式。依托南昌良好的旅游资源,积极发展“通航+旅游”,增开直升机游览业务,进一步推进通用航空产业与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大力开拓初教6飞机民用市场,完善初教6飞机服务体系,为后续飞机进入民用市场奠定基础。鼓励政府机关积极购买通航服务,开展“通航+应急”“通航+警务”等业务,依托大南昌都市圈建设,以南昌为中心,着力建设突发公共事件航空紧急救援体系。


(四)构建多极化的航空支撑体系

11. 建立航空产业飞行服务体系。全力推进昌北机场进离场航线分离和江西辖区空域管理精细化,提升民航航路、航线的飞行容量,加快推动昌北机场三期改扩建工作,不断做大南昌民用航空市场。积极推进低空空域开放,改善低空空域使用条件,努力拓展民用航空机动空间。联合航空企业、军民融合企业以及国有资产投资平台,推进固定运营基地、维修机构、飞行服务站以及其它配套设施建设,适时打造航空一站式维修基地,配套提供保税航油加注、航务飞行计划和航空气象信息等综合服务,不断健全航空服务体系。

12. 持续完善航空口岸功能。继续推进南昌昌北国际机场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验收工作,规模化运营南昌昌北国际机场进境食用水生动物、冰鲜水产品、水果三个指定监管场地。

13. 提升民用航空器适航审定能力。依托中国民航江西航空器适航审定中心,大力开展正常类、实用类、通勤类飞机和旋翼航空器,以及运输类飞机、发动机、螺旋桨零部件和组件的审定,拓展华东、华中地区适航审定服务范围,尽快形成较大规模的适航审定能力。发挥适航审定的技术优势和服务地方航空产业发展的保障作用,提升航空器审定效率、降低审定成本、缩短审定周期,推动更多航空器产品、型号在南昌研制落地。

14. 打造航空产业试飞试验核心基地。充分利用瑶湖机场试飞资源,加强瑶湖机场规范运营管理,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把瑶湖机场建设成为国内重要改装试飞基地,进一步保障飞机整机制造企业试飞需求,为改装试飞基地远期建设预留发展空间,为后续争取CR929宽体客机试飞任务奠定基础。

15. 加快夯实航空服务平台。契合未来航空服务产业大发展的需求,充分依托南昌保税区高新片区,借助海关特殊监管区优势,积极筹建航空器材保税仓库,推动建设航空金融示范区。加快建设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打造国内重要的航空枢纽,促进民用航空产业“弯道超车”。积极筹建航空产业计量检测平台、航空器无损检测平台、3D打印平台、零部件精密加工平台等,促进区域内企业资源共享,增强服务能力,降低企业研制成本。

16. 积极拓展航空会展经济。以昌北机场三期改扩建为契机,充分发挥昌北机场空铁联运枢纽的特殊优势,规划布局临空会展中心,举办跨境电商展、工程机械展、汽车展等,进一步激活航空会展经济。依托中国航空产业大会暨南昌飞行大会等平台,集中展示南昌乃至全省航空产业的优势资源和良好基础,进一步唱响南昌航空产业会展品牌。


Part.4

扶持政策


(一)支持企业创新研发

1. 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企业加大自主研发力度,持续用好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对开展研发创新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研发后补助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2. 支持创新平台建设。依托龙头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平台,构建国家、省、市创新平台梯次培育体系。对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发平台分别给予500万、50万、20万元一次性补助。积极争取一批国家、省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航空产业重大试验平台落地本市。〔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3. 鼓励航空整机企业和维修企业取证。对整机研制生产企业,首次拿到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的,分别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航空企业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145、147部运营资质,每项资质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二)支持产业能级提升

4.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大飞机(含ARJ21)配套。支持企业参与中国商飞大飞机(含ARJ21)及配套产品工程研制、生产、技术开发、试验、检测,按签署合同(协议)的结算金额给予5%奖励,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大飞机(含ARJ21)A检维修资质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C检维修资质的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5. 鼓励龙头企业军民融合发展。对航空制造龙头企业新释放或招引的军民融合项目,升规入统后,按入统当年营业收入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6. 支持“民参军”企业发展。对新进入省级军民融合企业目录的航空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得军工资质“三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质认证、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认证、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认证)的航空企业,每个资质给予企业3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7.给予核心设备采购补贴。对投资整机及相关制造设备的航空产业链重大项目企业,按其实际完成核心设备采购额的1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三)完善产业发展支撑体系

8. 支持航空制造领域高端人才引进。对推动航空产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企业,综合排名前5位的,给予每户企业自主推荐提档名额。〔牵头单位:市委人才办;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9.支持飞行人才建设。对公务及通用航空服务类企业引进的飞行小时超过200小时以上的持商照飞行员,给予企业每人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对引进国产民机飞行员的航空公司,给予企业每人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市工信局;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10. 支持通航培训企业发展。鼓励企业开展通航飞机驾驶证、无人机驾驶证培训等业务,对参加飞行驾驶证培训的学员给予每人50%的学费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11. 支持产业联盟开展活动。支持产业联盟组织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和合作交流等活动。经产业联盟组织申请,组织参加国内行业协会、知名企业等举办的高峰论坛、行业交流和培训等活动的,按实际费用的50%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

12. 支持开展航空保税业务。支持在综保区设立航空器材保税仓,给予企业一定的仓库租金扶持。(牵头单位:南昌综保区管委会)

以上所涉政策条款与本市各级其他同类政策有重叠的,按照“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


Part.5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南昌市航空产业链链长工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与资源,统筹全市航空产业发展,推动重大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完善和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为南昌航空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各县区(开发区)要对辖区内的中央驻赣相关航空单位做好联勤保障工作,形成联动机制。

(二)强化要素保障。支持航空投资平台发展,做大总量规模,以政策性及引导性投资方式,为落户我市的航空产业重大项目发展提供支撑。明确航空领域新项目用地类型,依法依规运用多种方式供应航空新项目用地。对纳入国家、省重大项目清单的航空产业项目,直接配置计划指标。

(三)加强人才建设。强化人才要素保障,全力落实人才“引、培、用、留”各个环节的政策,加大飞行、机务、空管、航空制造工程、航空推进理论与工程、飞行器制造、飞行器设计等航空类紧缺性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推动产业人才量质双升。按照现有人才政策,进一步加大航空产业人才引育力度,加强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昌航空大学等航空院校的对接合作。

(四)强化安全生产。深入贯彻实施《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根据《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要求,强化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的监管职责,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积极应用消防物联网监控、火灾智能探测预警、电气火灾检测等先进物防技术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发生。


本文件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市级其他政策文件与本文件政策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由市工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负责解释。